关于建立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处(室)工作职责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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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档〔2010〕52号 各处(室): 为加强对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建立台州市档案局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毛楚云 副组长:罗超英 李明俊 王茂焕 成 员:马双珍 楼亦斗 卢 珊 各处(室)工作职责:业务指导法制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登记备份有关文件、制度标准规范等的制定;信息技术处负责技术保障和登记备份中心建设;管理利用处负责光盘等存储载体的入库保管和利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 台州市档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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