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档案局召开宣传贯彻《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推进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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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上午,台州市档案局在市委党校召开宣传贯彻《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进会,全市档案系统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省档案局法规宣传处副处长蒋锦萍解读《办法》,蒋处长从《办法》出台的意义影响、立法历程、具体内容等三方面作了详细的讲解。与会人员认真听取辅导报告后,对《办法》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并纷纷表示,以后要更加依法依规开展档案登记备份工作。 市档案局局长吴志刚要求与会人员在档案登记备份工作上要做到不简单、不懈怠、不停步,并就今后更进一步推进全市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入理解《办法》出台的深远意义,切实将《办法》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二要强化督查,提高行政监管效力;三要加大投入,确保档案登记备份经费的落实;四要加强宣传,继续扩大档案登记备份在各行各业的知名度;五要奋力争先,争取全市的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在全省取得更领先的地位。 市档案局副局长邱士明就全市档案登记备份工作作了总体部署:一是要大力宣传贯彻《办法》;二是要开展全市档案登记备份业务研讨会,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要以争创省规范化档案登记备份中心为抓手,切实提高全市档案登记备份规范化水平;四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档案安全应急演练,对备份数据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恢复测试。 为加大《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办法》的宣传效率,会议还专门印发了《办法》学习宣传手册。 吴志刚局长在会议上发言并提出具体要求 蒋锦萍处长作《办法》解读 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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